你在马来西亚买房了吗?项目搁置,迟交房,咋办?

今早,起的挺早,在床上刷手机,看到马来西亚西马这里,有79个房屋计划被搁置的新闻,哦,这不就是今天的公众号文章吗?

唉,去年年初,疫情还没太严重,小编也买房了,同样是新计划,预售房。

看到这样的新闻,心里还是不好受的,万一被搁置的是自己买的房,该如何是好。

*本地房产,大部分本地买家都会自主开个FB或者Whatsapp群组,互通信息。基本都会在一些房产介绍的网页由一些买家发起。这样除了从开发商或者销售那里获得消息以外,还会有业主分享,有事还能抱团。

新闻里提到,这是主管房屋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,在国会里指出的,西马有79个房屋计划搁置了,38个处于规划阶段;15个正在恢复;最后的26个因法律问题,停工了。

搁置最多的在雪兰莪,有1万0974个单位(33个项目),吉兰丹12个,柔佛9个。

布城,槟城和玻璃市,没有搁置计划。

新闻截图

HDA保护​

马来西亚有Housing Development Act (HDA),也就是物业发展法令,对于住宅的预售(按进度付款买期房),还是会有项目被搁置。

根据上面这个法令,在持牌开发商的责任下,Section 8A, 如果签了买卖合同 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 (SPA/ SNP),六个月或以上,开发商没有动工,可以申请退款!

2015年后,并不需要找齐75%的买家,也可以自行要求退款。

买家执行后,开发商需要30天内返回款项。

当然,具体操作肯定得找律师了。

找了不少文章,大部分对于开发商搁置项目后,只有这个2015年新增的法令适用。

如果是盖到中途,停工,并逾期交房的,特别是这个疫情期间,最好是赶紧找律师处理,免得开发商清盘。

要是一开始就交齐了全款,更不能等。

马来西亚政府对于住宅特意设置了HDA法令,就是为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,让我们按进度付款,防止开发商跑路呢。

一开始交全款,就是自己放弃了权益,踩入陷阱!

那逾期的日期该从哪天算起?

2021年1月份,有个联邦法院判决,逾期计算该由开发商接受定金开始算起。

定金 Booking Fee是常见的操作,通常销售会收取比如1,000 – 10,000马币的定金,让买家先选好户型,过后安排律师准备好买卖合同,签字了再交足10%房款。

按照买卖合同来看,这逾期应该是由签署买卖合同算起,可是法院判决是从收定金那天开始计算。

另外强调,收取定金是犯法的,只是没人去报案而已。

这两年,因为疫情,连工地都得停工,虽然开发商都会向房屋及政府部提出延长交房期限,就算相关部门批准了,这个最后能不能被法院接受,还不一定呢。

换句话说,开发商未必可以拿疫情说事,来延迟交房。

2019年马来西亚最高法院有判例,不承认房屋及政府部批准开发商延期12个月交房。

买房不是买菜,毕竟是一大笔钱,得认识自己的权益,不要傻乎乎的去相信销售,自己花点钱,找个律师问好,再签约交钱!

过去写过两篇,大家可以参考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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